2026 年 3 月 10 日,全球航運業迎來重大變動 —— 隨著中東地區局勢持續升級,霍爾木茲海峽這一全球航運咽喉要道通行受阻,長榮海運、達飛輪船、中遠海運(COSCO)、萬海航運以及宏海箱運(RCL)等多家國際知名船公司相繼發布緊急運營調整及不可抗力聲明,宣布暫停或調整部分中東航線,并對相關貨物實施改道或備用港卸貨措施浙江省貿促會。這一舉措不僅重塑了中東航線的航運格局,更將改港、滯期、倉儲、轉運等一切額外費用及相關風險,明確轉移至貨主或托運人承擔,給外貿企業和跨境賣家帶來嚴峻挑戰浙江省貿促會。
一、中東局勢升級,霍爾木茲海峽成航運 “雷區”
霍爾木茲海峽作為全球能源與貿易的關鍵通道,承擔著全球超 30% 的海運原油貿易和 12% 的集裝箱貿易運輸,日均通行量曾達 120-140 艘船只。然而,2026 年 3 月以來,中東地緣政治沖突持續升溫,3 月 4 日馬耳他旗集裝箱船 Safeen Prestige 在霍爾木茲海峽附近遭不明襲擊,進一步加劇了航運風險。進入 3 月中旬,霍爾木茲海峽日均通行量驟降至不足 7 艘,航運幾近停滯,與沖突前的繁忙景象形成鮮明對比。
這一危機直接沖擊了全球航運體系,迫使船公司不得不采取緊急措施應對。多家船公司在聲明中指出,霍爾木茲海峽通行風險已超出可控范圍,繼續按原計劃航行將危及船員生命安全和貨物完整性,因此援引不可抗力條款進行航線調整是唯一可行的選擇。
二、船公司集體行動:不可抗力聲明背后的核心要點
3 月 10 日前后,長榮海運、達飛輪船、中遠海運、萬海航運、宏海箱運(RCL)等船公司密集發布公告,核心內容呈現高度一致性:
航線暫停與調整:宣布暫停或大幅調整波斯灣、霍爾木茲海峽周邊的部分航線服務,包括遠東至中東的部分直航航線,轉而采用 “中轉港卸貨 + 陸路轉運” 的替代方案。例如,中遠海運集運在后續聲明中表示,恢復中東六國訂艙業務但暫不過霍爾木茲海峽,將經阿曼蘇哈爾港等轉陸路運輸。
貨物改道與備用港卸貨:所有原定運往中東高危區域的貨物,將在阿聯酋杰貝阿里港、阿曼蘇哈爾港、沙特吉達港等安全港口強制卸載,不再繼續前往原定目的港。這意味著貨主需要自行安排后續運輸,包括從備用港到最終目的地的陸路或短途海運。
費用與風險轉移:這是所有聲明中最核心、最具爭議的條款 —— 船公司明確表示,因不可抗力導致的改港、滯期、倉儲、轉運等一切額外費用,以及貨物在備用港的存儲風險、后續運輸風險等,均由貨主或托運人自行承擔浙江省貿促會。船公司將不再對未能按原計劃送達承擔任何責任。
合同履行變更:部分船公司還提到,將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運輸合同條款,包括延長交貨期、變更運輸方式等,貨主需配合船公司完成相關手續變更。
三、行業震動:不可抗力聲明對貨主和跨境物流的深遠影響
船公司的集體行動給外貿企業和跨境物流行業帶來了多重沖擊,供應鏈各環節均面臨嚴峻挑戰:
成本激增:改港費、滯港費、倉儲費、陸路轉運費等額外費用疊加,導致物流成本大幅上升,有企業估算額外支出可能達到原運費的 30%-50%,嚴重擠壓利潤空間。對于中小外貿企業而言,這一成本壓力可能直接影響其市場競爭力。
時效失控:貨物在備用港的卸載、倉儲、轉運等流程將大幅延長運輸周期,原本 20-25 天的海運時效可能延長至 35-45 天,甚至更長,導致訂單交付延遲,影響客戶滿意度和平臺績效。
履約風險上升:貨主不僅要承擔額外費用,還需面對貨物在中轉過程中的損壞、丟失風險,以及目的地市場需求變化帶來的庫存積壓風險。部分跨境電商賣家可能因斷貨面臨平臺處罰,長期合作客戶也可能因此流失。
供應鏈重構壓力:企業被迫重新評估中東市場的供應鏈布局,考慮是否需要將生產基地轉移至其他地區,或尋找替代市場以降低對中東航線的依賴。這一過程需要投入大量時間和資金,短期內難以完成。
四、貨主自救指南:面對不可抗力,如何降低損失、保障供應鏈穩定?
面對船公司的不可抗力聲明和中東航線的持續動蕩,貨主和托運人應盡快采取行動,將損失降至最低:
緊急排查現有訂單:立即梳理所有涉及中東航線的在途貨物和未發運訂單,確認是否受到影響。對于在途貨物,及時聯系船公司了解具體改港安排和預計到港時間;對于未發運訂單,評估是否需要調整運輸計劃或更改目的地。
協商費用分擔與責任界定:雖然船公司援引不可抗力條款,但貨主仍可嘗試與船公司協商費用分擔比例,特別是對于已支付全額運費但未能按計劃送達的訂單。同時,建議咨詢專業法律機構,明確不可抗力條款的適用范圍和雙方責任邊界,避免不必要的損失。
優化運輸方案:
多元化運輸路徑:考慮采用多式聯運方式,如 “海運 + 鐵路”“海運 + 空運” 組合,避開高危區域;
選擇替代港口:優先選擇中東地區的安全港口作為目的地,如阿聯酋、阿曼、沙特等國的主要港口;
增加庫存緩沖:對于中東市場需求穩定的產品,可考慮在安全區域建立前置庫存,通過本地配送滿足市場需求,降低對跨境長距離運輸的依賴。
加強風險管控:
購買全面保險:確保貨物投保了涵蓋戰爭險、罷工險、運輸變更險等特殊險種,以應對不可抗力導致的損失;
簽訂補充協議:與船公司、貨代簽訂補充協議,明確各方在不可抗力情況下的權利和義務,避免后續糾紛;
建立供應鏈預警機制:密切關注中東局勢發展和船公司動態,及時調整運輸計劃,提前做好應對準備。
長期戰略調整:
市場多元化:逐步降低對中東單一市場的依賴,開拓歐洲、東南亞、拉美等其他市場;
供應鏈本地化:考慮在目標市場或周邊地區建立生產基地,實現 “就近供應”,減少跨境運輸風險;
合作合規伙伴:優先選擇具備全球網絡布局、風險應對能力強的物流服務商合作,如擁有央企背景、海外自營網點的物流企業,提升供應鏈抗風險能力。
五、結語:不可抗力危機下,供應鏈韌性決定生存能力
2026 年 3 月的中東航運危機再次提醒我們,全球供應鏈正面臨越來越多的不確定性,地緣政治沖突、自然災害、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隨時可能引發 “黑天鵝” 事件。船公司發布的不可抗力聲明,既是應對危機的必要措施,也暴露了當前全球供應鏈的脆弱性。
對于貨主和外貿企業而言,此次危機是一次深刻的教訓 —— 在追求成本優化的同時,必須重視供應鏈韌性建設。選擇合規、有實力的物流伙伴,建立多元化的運輸網絡,加強風險預判和應對能力,才是在復雜多變的全球貿易環境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。
面對中東航線的持續動蕩,與其被動接受損失,不如主動調整策略,將危機轉化為優化供應鏈的契機。正如行業專家所言,“在不可抗力面前,誰的供應鏈更具韌性,誰就能在危機中率先突圍,贏得長期競爭優勢”。